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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网帖称南京价值1.5亿土地被以5千万低价拍卖

发表于2010-03-12
近日,一则题为《亿元被侵吞,“南京法官”称书面证据“笔误”(转载)》的帖子出现在国内一些知名论坛上,该帖称南京秦淮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将市值1.5亿的土地仅仅拍卖了5千多万,严重损害了被执行人利益,存在枉法行为。昨日(3月11日),记者在天涯论坛上看到了这篇帖子后,采访了帖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安徽精工置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和南京秦淮法院。
发表于2010-03-12

比两年前的评估价格还低

大陆公司曾在2007年7月受高科公司委托对精工公司的两块地进行评估(目的是申请贷款),当时的评估价为5610.6万元,而2009年7月,该公司受秦淮法院委托,评估价竟然降到了5228.85万元。

“这家公司与南大高科有很大的关联,选择这家公司,很难说没有猫腻。”他多次提出强烈异议,法院后来取消了该次评估结果。但是,第二次随机选出的金宁达公司的评估价格也只有5392万元。“这两年房价地价飙升,我的地反而更便宜了,这能说得通吗?”陈先生介绍,2009年8月,他为了拿贷款,请安徽一公司对两块地评估,价格是1.4505亿元。

发表于2010-03-12

法院回应

评估公司系随机产生

昨日下午,秦淮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在此案上所有程序均严格依法进行。2007年7月,高科公司与精工有经济纠纷,法院根据高科公司申请,于2008年12月16日查封了位于马鞍山的那两块土地。经过审理,秦淮法院在2009年1月和3月分别作出判决,判决精工公司支付高科公司反担保金及利息、违约金,共计2500万元。两判决生效后,精工公司未履行,高科公司遂申请评估、拍卖精工公司被查封的两块土地。

评估公司是随机产生的,参选公司是经过省市法院审查通过的具有相应资质的7家公司,第一次随机产生南京大陆土地估价师事务所,精工当时没有提出异议。两块土地的评估价格是5228万余元,精工公司提出异议,因为2007年在办理土地抵押贷款时,高科公司委托大陆估价所对这两块土地评估过,当时评估价是5610万余元,明显不合理。秦淮法院采纳其意见,重新随机选中江苏金宁达不动产评估咨询公司,评估价为5392万余元。精工公司对此结果提出异议,秦淮法院依法驳回。

发表于2010-03-12

1.45亿还是5300多万?

安徽某公司(也为法院指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为1.45亿元,而秦淮法院摇号选中的江苏金宁达评估价为5392万余元,同样的土地为何相差这么大呢?

据秦淮法院介绍,马鞍山国土局2010年1月在网站上公布的马鞍山市土地基准地价显示,精工名下的甲乙两块地是Ⅲ级土地,商业基准地价是每平方米939元,根据这个标准,甲乙两块地基准地价是3012万余元。法院执行过程中评估价是5392万余元,远远高于这个数字。实际上,土地真实的价值可以通过公开拍卖体现,评估价只是参考的依据,评估价值的高低并不影响土地的真实成交价格。

1.45亿元地价和5392万余元地价,哪个更合理?秦淮法院有关人士表示,法院所有工作都是严格依法进行,法院不能对评估公司的评估工作进行任何干涉,不可能自己来评估。如果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有偏差,它自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表于2010-03-18
这年头有关系好办事,没关系不要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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