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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真要是想管住房价太简单了

发表于2013-04-02

1.建立像银行查证个人信用和存贷款一样形式的全国住房查证系统。

2.不满法定结婚年龄不得买房。满法定结婚年龄,只要你愿意买有能力买绝不限购。不管门面房、住宅房,购买第一套免征任何契税,不限大小,购房120平方米以内,所有契税全免后再按所购房产总价的10%奖励作为装修资金。购买第二套房首付六成,并按所购房产总价的50%一次性征税。购买第三套房及第三套房以上需全款,并按所购房总房价的100%征税,五年一征。

3.结婚时以双方姓名为实际,查房产办结婚证。夫妻双方共有一套房,再按该套房产评估现值的10%奖励作为生养孩子的基金。夫妻双方共有两套房,第二套房及以上按上述第2条征税办法办理。

发表于2013-04-02

4.开征房产遗产税,交完税后方可办理死亡证火化证买墓地。100平方米以内房产按房产现值的50%征遗产税。100至200平方米按房产现价的80%征遗产税。200平方米及以上即刻充公纳入公租房,给无房户使用。

5.上述这4条应该够了,不必那么繁琐。房产商愿意买地王,消费者愿意买哪怕100套房子随你去。如这4条还管不住,那就只能推倒重来,按这条办----以户口簿为计算单位,一年一查,户口簿年检。人均50平方米以上,超出部分按房产现价50%征税。人均超出80平方按房产现值100%征税,一年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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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拉下脸来敢管,就能管得住。那要那么多条和配套细则?

发表于2013-04-14

霸气!

发表于2013-04-14

第三条,夫妻共有两套房是指结婚后才买的两套吧?要是婚前本身都有一套呢?

发表于2013-04-14

这个办法真够绝的

发表于2013-04-14

政府肯定不会这样干的,上层利益

发表于2013-04-14

即便你的办法实施了,那些有权利又门路的照样给你逃了,你信不信

发表于2013-04-14

不可能扎样的,政府都会选温和的

发表于2013-04-14

顿时震惊了!!

发表于2013-04-14

这个办法会遭到大半数人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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