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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强烈建议个税起征点下调至50元

发表于2005-10-03
“个税”听证会上,有两个人给我留下影像最深,就是中国石油公司的两位好员和好“公民”。

听说还有一个福建来的什么教授表演更精彩,说现在800元的起征点不是不合时宜,而是太合时宜了,但该教授发言时我错过了收看,不好加以评论。

倒是中国石油系统的两个好“公民”对我启发很大。一个认为起征点应该继续下调,因为这样一来就能大量扩大纳税群体,增强了公民的纳税意识;比如爸爸妈妈纳税了,子女从小纳税意识就增强了。另一个认为,1500元的扣除费正好,一是可以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二是保证财政收入,三是他有机会常去宁夏西部贫困地区,跟那里的百姓生活水平一比,1500元的扣除费不是太低,而是太高了!

鉴于此,我认为,把起征点下调至50元更为妥当,我的理由如下:

第一:起征点调至50元,纳税群体不是大量增加,而是猛烈增加。

不但是刚踏入社会工作的人需要纳税,就是没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和青少年也有不少都可以变成征税对象。如一些大学生勤工俭学,利用业余时间发点广告,当点家教之类所得的收入也可以为政府财政收入作贡献。小朋友们参加演出、比赛所得的百八十元奖金可以纳税了,小小年纪就尽公民义务,必然有助于身心成长。又如,一些贫困大学生每月打扫厕所,帮人洗衣所获的一二百元收入也纳税后,能培养他们“位卑不忘忧国,人穷也作贡献”的高尚情操。

第二:能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大幅提高,增加辛苦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开支和福利奖金。

例如我在某大城市开会时,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告诉我,尽管已经有几十辆小车,他们局最近又一次购进30辆奔驰,一是改善职工和领导们的交通设备,二是赠送给一些兄弟单位。这是多么人性化的管理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听得我热泪盈眶!

前年又去一市最贫穷的某远郊区县办事,走进该区民政局的大院,停满了各款高级小车十七八辆,基本上做到让所有正副科级干部都有车坐。干部都有车坐了,工作效率自然提高了,也就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最终受益的还是人民群众。这点觉悟咱们还是有的!

又是前年,去一国家级贫困县的一贫困乡,看看乡干部们抽的烟和用的手机,兄弟我真是无地自容啊。我的烟5元一包,人家的都是三四十一包;我的手机是一千元的,人家的手机都是三四千元的彩屏,要啥功能有啥功能。这样的地区,解决了通讯基本靠“吼”的状况,我也是由衷的高兴啊!

第三:与我见过的最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比起来,50元的起征点不是太低,而是太高。

前些年,也有幸常去云南贵州的某些贫困山区,见过的最穷困的人家的状况是这样的:房子是泥巴做的,家里灶台、碗柜、床也是泥巴做的;家里有几个破碗,一口破锅,几床烂被子;全家人的穿着不是露屁股就是露咪咪;所有财产加起来卖不到十几元,还买不到一包好烟。因此,50元的起征点不是太低,真的是太高了!

第四:起征点降至50元,财政收入大幅增加。一是能一定程度上弥补由于贪污浪费造成的损失,二是能使国家可在各个领域纪检监察等方面投入更多人力,财力,加大打击贪污腐败力度。

如把起征点搞高到1500元,国家财政收入损失为200亿人民币左右,调高到2000元,财政收入损失会达四五百亿人民币,国家财政损失很大啊!这是每一个好“公民”应该要慎重考虑的问题,可不能感情用事。

我国的各大媒体报道,迄今为止,外逃贪官已卷走资金500亿美元。其它学者却另有说法,如据经济学家樊纲却称,光2000年中国资本外逃总额已达48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而又据好多媒体说,每年贪污浪费掉的钱何止千亿人民币。

因此,调低起征点,增加财政收入,弥补这此亏空的同时,国家还能增强打击贪污挪用的力度,何乐而不为。

所以,调低起征点至50元不是不合时宜,是太合时宜了,甚至可以说是一箭四雕或五六雕,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我的陈述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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