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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了10年的房 房主究竟是谁?

发表于2013-08-13

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居住了近10年,到去年办理房产证,才发现所购房屋并非卖房人所有,而房屋所有人明确不同意出售房屋。仔细一查,是哥哥在帮弟弟办理房屋拆迁安置事宜时,私自把弟弟的房屋卖给了他人。

2003年7月,陈某与马某签订《房产转让合同》,约定马某将其一套拆迁安置房及车库转让给陈某,转让价为15.08万元。由于当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双方约定由马某负责将房产权户名更改为陈某,并在该批拆迁安置房统一办理房产证时,由马某协助办理。合同签订当日,陈某全额支付了购房款,马某也依约将房屋交给陈某。此后,陈某对房屋装修后即搬入居住。

去年8月,陈某接到拆迁安置部门办理房产证的通知时,发现上述房屋竟然是安置给马某弟弟马俊的。陈某遂找到马某,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是,房屋的真正权利人马俊提出异议,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该房屋。

因无法取得产权证,陈某便将马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马某返还购房款150800元,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和装修损失40万元。

法院调查了解到,马俊长期在苏州工作生活,将老家的房屋拆迁安置事宜全部交由哥哥马某办理。2003年,马某在弟弟马俊不知情的情形下,以自己的名义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了陈某,之后未将卖房事宜告知马俊,也没有得到马俊对其卖房的权利进行追认。据此,法院认定马某与陈某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无效,判令他返还购房款并赔偿陈某的相应损失。

法官提醒:拆迁安置房由于存在产权证办理难、程序繁琐、法律关系复杂、交易周期长等问题,买卖过程中极易产生纠纷。购房人在买卖拆迁安置房过程中应当通过拆迁安置部门、周围居民了解房屋安置过程和产权人情况,确保卖房人拥有房屋产权、购买房屋不存在抵押、抵债等情形,降低交易风险

  


发表于2013-08-13

这个人也太糊涂了,这种事要当心的,要不让他们赔偿。要不亏死了。

发表于2013-08-13

这是个值得人注意的问题,要不自己就会很吃亏

发表于2013-08-14

现在什么人都有,签约的时候要当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发表于2013-08-21
引用:江上小渔船在2013-08-13 13:20:59写道:
2楼

这个人也太糊涂了,这种事要当心的,要不让他们赔偿。要不亏死了。

这太夸张了,那不亏死了,买房子还这么纠结

发表于2013-09-04

应该在买的时候就要注意了,10年之后才追究,太坑爹了

发表于2013-09-04

这么觉得这么不靠谱呢

发表于2013-09-10

还有这样的事啊,这个哥哥真讨厌

发表于2013-09-14

所购房屋并非卖房人所有

发表于2013-09-24

糊涂人到处都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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