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滨湖区租售车位价格一览(持续更新中)!
- 发表于2013-10-30
持续更新中
- 发表于2013-10-30
啥叫“人防车位”?
- 发表于2013-10-30
- 发表于2013-10-30
钱不是问题,服务更上,物有所值,相信买的起的不会在乎
- 发表于2013-10-30
自己有车出门是方便,停车就是难事了。
- 发表于2013-10-30
关注下
- 发表于2013-10-30
这个车位到底是租好呢,还是买好呢?总是在纠结中
- 发表于2013-10-30
额,现在车买的起用不起啊,伤不起呀............
人防工程里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
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