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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四种买房常见纠纷如此解决

发表于2013-05-08

常见纠纷一:

开发商承诺标准

和实际装修有出入怎么判定

开发商在产品宣传中,总会提到精装修标准为×××元/平方米,但是,业主在收房时,看到开发商承诺的家具品牌或档次有所改变,总会质疑开发商宣传存在水分,实际装修标准达不到承诺。

由于在售楼盘大多为期房,在签约时,部分设施设备可能还未开始招标采购,开发商并不会承诺具体的装修标准,而是以“同等价格”或“同一品牌”作为承诺。这为纠纷埋下了伏笔。

《精装修商品住宅法律实务研究》认为开发商应该明确装饰、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如果因为设计需要改变产品,则需要通知购房者,征求他们的同意。(如果开发商不告诉我们的话,一定要找他麻烦,不能让他们占我们的便宜)

发表于2013-05-08

常见纠纷二:

装修不达标

可以拒绝收房吗

对于毛坯住宅来说,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时,购房人可以主张退房。但对于精装修住宅而言,装修不达标,或存有瑕疵,业主能不能退

房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精装修商品住宅的交付条件与毛坯房一样,有些判例觉得任何装修质量

问题均可构成拒绝收房的事由,部分法院则将墙面霉变、渗漏水等问题列为严重质量问题认为

可以构成拒绝收房事由,其余的普通质量问题则不作为交付条件,由开发商负责整改保修。

开发商愿意承担修复和赔偿的,业主不应强行退房。(我们家的房子没有出现霉变。出现的话非退房不可)

发表于2013-05-08

常见纠纷三:

配送家电、家具

属于保修范围吗?

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家电、家具等软装是作为房子一部分,但是硬装和软装产品的保修时间存在较大的时间差,配送的家电、家具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这又带来了纠纷。

《精装修商品住宅法律实务研究》认为精装修商品买卖包括房屋内置的一切家具家电、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部品,开发商不仅应对所售商品房质量负责,还应对所售商品房内置的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一并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和产品安全提示义务。(嘿嘿,这个挺好的,我喜欢,哈哈)

发表于2013-05-08

常见纠纷四:

开发商楼书和样板房

能作为精装修承诺吗

在开发商宣传中,楼书和样板房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能够凸显产品的品质,楼书和样板房都追求完美,比实际交付的房源档次高得多。精装修房源更为明显。

但是,以楼书、样板房为准?还是以合同文字约定为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很容易引发交房纠纷。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楼书等开发商宣传资料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如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看来精装房和样板间有很大的差距的话,也可以让开发商进行赔偿,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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