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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锡市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实施细则

发表于2015-09-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无锡市商品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促进我市商品住宅工程品质不断提升,经研究制定交楼标准样板房(以下简称交楼样板房)制度实施细则,各商品住宅工程参建单位应进一步明确交楼样板房设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商品住宅建设单位是实施交楼样板房制度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所开发项目交楼样板房实施方案的制定,交楼样板房的登记、验收和备案。

1、交楼样板房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

1.1 商品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负责交楼标准样板房实施方案的编制,并经项目负责人(项目法人代表)审批通过。

1.2 交楼样板房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交楼样板房实施管理组织架构图;

交楼样板房实施的时间节点;

交楼样板房设置的位置、户型;

交楼样板房基本情况登记表;

交楼样板房验收的组织程序和参加人员;

交楼样板房的备案;

交楼样板房的撤销。

2、交楼样板房的登记、验收和备案。

2.1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关于实施无锡商品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完成《交楼标准样板房基本情况登记表》的填报上传。

2.2 交楼样板房的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程序和参加验收的人员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要求执行。

2.3 交楼样板房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完成《交楼标准样板房验收备案表》,并上报质量监督机构。

发表于2015-09-13

二、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交楼样板房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交楼样板房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交楼样板房总体布置和工期安排,材料、构配件采购报验,交楼样板房各分项工程工艺做法,交楼样板房施工质量自检、验收方案。

交楼样板房关键节点、关键部位的工艺做法应符合《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三、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审批交楼样板房监理实施细则,加强交楼样板房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的旁站监理和平行检查,组织交楼样板房各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按规定参加交楼样板房质量验收。


发表于2015-09-13

六、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做法展示。

1、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构造详图、工艺做法应当以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在相应部位明示。

2、展示牌宜为600*900mm的高分子展板印制而成。

3、外墙保温做法宜在阳台部位展示。

七、交楼标准样板房施工质量验收。

1、交楼样板房施工各检验批、分项工程应按相应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2、交楼样板房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填写具体,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验收应当留存影像资料。

3、交楼样板房的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参照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交楼样板房经验收通过后不允许擅自变更。

 八、交楼样板房作为购房者的重要实物参考标准,建设单位应告知购房者交楼样板房坐落的房号及具体位置。

九、房屋交付过程中,购房者如发现交付房屋与交楼标准样板房的质量标准不相符,开发商应负责解释说明工作,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落实整改。

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商品住宅项目交楼样板房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各市(县)、区质监站应定期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至市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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