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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当前征收房产税合理性的几点思考

发表于2013-06-18

  我国楼市调控目前已进入一个政策失效的敏感时期:房价依然较快上涨,各地“”不断涌现,房地产泡沫已经相当突出。近期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引发市场对近期扩大房产税征收地区范围的猜想。楼市调控政策应当配套征收房产税。问题是房产税为何应当开征,房产税如何开征,房产税何时会全面推开,这些问题都与认清房产税的性质和功能是什么密切相关。

 

发表于2013-06-18

  ■尹伯成

  房产税基本功能:为地方政府提供收入来源

  目前有关房产税功能的讨论,归纳起来有四种观点:一是提供稳定税源,取代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二是抑制楼市投机,以建立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三是让多占房产者付出代价,调节贫富差距;四是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节约土地资源。

 

发表于2013-06-18

  应当说,房产税具备了上述四方面功能。但以笔者之见,这些功能虽然都很重要,但都是属于派生功能。实际上,鉴于房产是一种不动产,房产税在本质上讲是一种财产税,既然是一种财产税,显然就不存在该不该开征的问题。市场经济国家都有这个税种。

 

发表于2013-06-18

  有人说,买房时已交了70年土地使用费,现在开征房产税,岂非重复征税。事实上,尽管你付了70年土地使用代价,但不等于说国家不能征收房产税。因为,房产税不是地产税,而是对房屋这一财产所征的税收。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有鉴于此,房产是居民最重要财产,政府自然可以征收房产税。

 

发表于2013-06-18

  承认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就意味着谁拥有的房产越多,或房产价值越大,谁缴纳的税必然也越多。为什么?因为你的房产需要国家政权机器保护。所以,房产价值越大,受保护的财产越多,理所当然就应当多缴税。这叫权利与义务对等。

 

发表于2013-06-18

  如果“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马克思语),税收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房产税的基本功能就可以描述为是“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认识并坚持这一点,意义重大。

 

发表于2013-06-18

  第一,可以让地方政府从根本上逐步摆脱对土地财政、尤其是对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的严重依赖,大大降低各地政府“高价卖地”的冲动。可以说,房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稳定来源的政策一旦出台,可以关闭土地财政尤其是“高价卖地”的总闸门。地价问题解决了,房价稳定才有保障。

 

发表于2013-06-18

  第二,可以从根本上稳定人们对楼市的预期。由于渠道缺失,银行存款因而通胀而贬值,股市赔钱,唯独房产多年来一直只赚不赔。此外,推进城镇化进程,对城镇房产需求升温,人们预期未来房价还将继续上涨,导致房产热情不会因为严厉的楼市调控而有所减退。如果把房产税定位于主要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收入来源,未来房产税征收不仅增量要收,时机成熟时存量也要征收,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楼市预期,促使他们从成本和收益角度认真考虑今后是否还值得将房产作主要工具。

 

发表于2013-06-18

  第三,可以为各地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各地政府造城筑路,兴建配套设施以及解决部分民生问题所需资金,很大程度上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然而,靠卖地过日子局面不可持续。开征房产税,可以让各地政府从土地财政泥坑中走出来,也可以改变人们对楼市走势的预期,起到抑制楼市泡沫继续膨胀、控制商务成本、发展实体经济等作用。这样,农民才能进城而安居乐业,新型城镇化才会逐步实现。

 

发表于2013-06-18

  房产税的三大派生功能

  将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收入来源作为房产税的基本功能,不等于说可以忽视房产税的其他功能,但在此必须明确的是,其他功能都是从上述这一基本功能中派生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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