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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租房建设大开绿灯 今后3年将免征6税

发表于2010-09-29
后三年,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公租房刚被纳入两部委的“审批绿色通道”后,昨日 (9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对公租房建设、使用等,提供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

这是公租房第三次被纳入部委文件中。今年6月,住建部等7部委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对公租房建设和规划提出多条原则性指导的意见。

发表于2010-09-30
 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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