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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没成想婚前还是遇到最最俗不可耐的问题

发表于2014-04-09

我和男朋友恋爱快两年了,打算买房结婚。后来我们看中了百乐的房子。但是由于我男朋友手上的银票有限,只能付首付。我爸爸妈妈不希望我们供房,想给我一点钱买房。但是,爸爸妈妈跟男朋友说,如果他拿不出一半的钱买房的话,房产证只能写我的名字,以后房产是我的。当时男朋友还答应我爸爸妈妈的条件,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我男朋友跟我说:我爸爸妈妈提出的条件让他很不爽,会让他感觉没有家一样,他说他说房产证要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他说我爸爸妈妈给的钱他可以写欠条或者写协议约定,但是房产必须属于我们两个的。两边的心情都可以理解,希望可以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

   现在新婚姻法出台后如果男方付首付,婚后两人一起供,房产证上写男方一方的名字和写双方的名字离婚后正常情况下房产分配有区别吗?

发表于2014-04-09

你男朋友真不容易

发表于2014-04-09

楼主的问题我也不知道耶,同问

发表于2014-04-10

老掉牙的问题,自己百度去

发表于2014-04-10
男人不容易啊
发表于2014-04-10

这买房就冲离婚去了

发表于2014-04-10

楼主 你家男人不容易啊 

发表于2014-04-10

楼主拜金女啊

发表于2014-04-10
引用:晋商文化在2014-04-10 22:51:56写道:
8楼

楼主拜金女啊

 爸妈物质教育的

发表于2014-04-10

呵呵,和男友相亲认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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