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市民无锡买房遭遇离奇事4年房贷竟是帮别人还钱
- 发表于2014-04-04
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只能自己吃亏啊~
- 发表于2014-04-04
这个也能弄错 我到 银行真是不负责呢
- 发表于2014-04-04
投诉啊 这个是钱的问题 决定要投诉的
- 发表于2014-04-04
好像是要核实的吧 看房主是不是还贷的人
- 发表于2014-04-04
太坑爹了 还了4年才发现 早干嘛去了
- 发表于2014-04-04
那么多钱还能要的回来吗
- 发表于2014-04-04
这个做事这么马虎 一定要告他
- 发表于2014-04-04
4年就还了起码6万左右吧
- 发表于2014-04-04
老百姓买个房容易嘛
4年前,盐城人周荣斌在无锡买了两套房屋,签完购房合同办理贷款期间遇到国家出台限购令,无奈他只能选择其中的一套,另外一套由开发商帮忙更名给了另外一位买主。然而时至今日他依然没有拿到
一位房产业内人士表示,房屋在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经过开发商同意,如有特殊情况是允许进行变更操作的,把此前的房屋款项付清之后只要到房产局进行相关的变更手续即可。对于两户人家在归还同一套房子的贷款,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很低,几乎不可能,如果真有也只能是两种原因造成。
该人士说,按照目前此房的贷款状态来看,两户人家在归还同一套房子的贷款,这在贷款审核发放的程序上是行不通的,因为同一套房子只有一张“他项权证”,只有靠着这张证才能到银行抵押,不可能出现第二张证,与此同时,银行还要进行各种审核,一般情况下银行不可能不发现,除非是这张证的来源有问题,销售人员和银行放贷人员里应外合,或者是此房屋被冻结后再被解冻,那也只能发生在同一个银行,而不是两个银行。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购房者买了两套同样面积、同样价格的房屋,在登记变更手续时,开发商笔误,将房源信息号码写错,据此推断开发商应该是没有收到A套房的房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该出具笔误的证明,将房源信息更改过来,A套房依然是归小周所有,但是至于小周向银行归还了4年约16万的贷款,只能要靠小周自己向银行讨要这笔费用,一般情况下,银行归还这笔钱的难度很大。
周先生也告诉记者,A套房确实空在那里至今都没有被抵押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