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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女子上海闹市裸拍 律师称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

发表于2013-10-10

日,多组“上海闹市裸拍门”照片在网络疯传,一年轻女子在衡山路、外滩和新天地等地标裸露出镜,其中有裸镜头。不少网友斥其伤风败俗。也有网友认为这是“个人行为艺术”。有律师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该女子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发表于2013-10-10

国庆节期间,一组“上海闹市裸拍门”照片在网络疯传。

发表于2013-10-10

画面上,一名年轻女子在衡山路上掀起衣裙,面对镜头拍下多张裸露身体的照片。

发表于2013-10-10

画面显示,在有路人经过的情况下,该女子仍脱光衣服,在路上拍摄。

发表于2013-10-10

随后,外貌身材与衡山路裸拍女主角极为相似的另外两组又现身网络

发表于2013-10-10

拍摄地点分别为外滩和新天地等上海地标

发表于2013-10-10

女主角裸拍的尺度有增无减,在外滩观景平台上,以东方明珠为背景,摆出各种动作,从各种角度展示裸露的身体。

发表于2013-10-10

大多数网友对上述女子的行为表示反感。

发表于2013-10-10

友“一只迷茫的笨鸟”评论说:真心不希望社会风气变成这样。

发表于2013-10-10

不然自己以后的小孩都满脑子这种思想:靠脱不靠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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