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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致沁春园开发商无锡富达房地产负责人的信

发表于2010-11-30

开发商的负责人你好:

         最近发生这么多事情,之前一直在宣传沁春园的好,可是现在事情一次又一次的让我们失去了对开发商的信任,赚钱是一方面,就算你再多赚几个零又如何?有得必有失。

         我们二期电梯房楼板,这么一个很原则性的问题,你尽然就这么草草了结,一句:没有阁楼了。你觉得合适吗?当然啦,对你来说也没什么合适不合适的,最多就是告你,你也无所谓。对~!确实是这样,要钱你有,要关系你也有。但是有一点,不知道是否你会看见这个,做人做事还是要讲点良心的,为了省这么点钱,你真是因小而失大。口碑可是赚钱的啊。

         现在就是要么楼板加上去,要么就是赔偿我们自己加楼板的费用。不然我们就会退房,你根据合同第十条来搞,可以,最多我们不要你这个房子了,去买别的总可以吧。按照第十条,你现在属于变更,15天内我们可以回复并且可以退房,你要付利息,当然至于房价涨的了损失再和你慢慢算,说实话,也不会在乎那点钱。就是一口气。我可以保证所有业主退房,现在你卖一套都难,别说是二期主力的电梯房,你自己算算清楚吧!相信这里也有开发商的人会看这些,转告下你们老总,如果他无所谓我们这些钱的话,爽快点。如果加上去所产生的延误,我保证我这里的业主对你们没任何问题。要是没有的话。。。。我保证会出事。

发表于2010-11-30

哦!顺便说句,有内部人员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都是些年轻人能搞出什么事来。呵呵~~!那你可以试试看,看看二期能搞出什么事来!你试试水有多深浅!也可以试试我们这里的关系有多少。可以的!

发表于2010-12-01
发表于2010-12-01

一期还一塌糊涂,二期只会激起更多的民愤,如果开发商再这样一意孤行下去,视合同如废纸,那沁春园还是早点“关门大吉”,还卖什么三期啊!

发表于2010-12-01
早点滚蛋。。。
发表于2010-12-01
发表于2010-12-01

一期没有解决,二期的就来了,这是什么事啊,富达干的什么垃圾事!

发表于2010-12-01
联合起来,告他个欺诈
发表于2010-12-02

这楼盘确实有点挺王八蛋的。

真TMD极品。老总也没多大水平。

发表于2010-12-05
顶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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