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无锡公积金贷款再出新政!
- 发表于2015-05-28
越来越惠民了 支持习大大
- 发表于2015-05-28
等房产证
- 发表于2015-05-28
不错哦~
- 发表于2015-05-28
支持
- 发表于2015-05-28
哇塞,这么好
- 发表于2015-05-28
这是个好消息哦
- 发表于2015-05-28
学习了
- 发表于2015-05-28
又出新政了,楼市不行啦!
- 发表于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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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惠民了 支持习大大
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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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这么好
这是个好消息哦
学习了
又出新政了,楼市不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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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银行给出的房贷优惠政策很少,“商转公”不失为一种省钱降压的渠道。以往,购房者想转贷,只能从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记者昨日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获悉,现在只需符合一定条件,“商贷”也可转“组合贷”。目前,全市已有5个银行网点开始办理这项业务。
符合8项条件“商贷”可转“组合贷”
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是将购房者原来买房时办理的商业贷款,转成新的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要完成“商贷”转“组合贷”,需要符合8项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以下简称)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