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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新祥物业向全体业主公开广告收益分配及年终财务收支明细!!!

发表于2013-02-07

东方瑞景小区到处都是平面广告和分众传媒等电子广告媒体!

但问题是:

1,这些广告公司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就擅自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让其进驻小区!

2,楼宇中的电子广告液晶屏使用的高额电费目前都是由小区全体业主来承担,但业主视线根本不知情,且没有从广告中获得任何收益!

3,新祥物业刻意在财务收支报表中隐藏此内容,所得广告收益没有给全体业主,而是私吞!严重违反国务院颁布的《物权法》!!

以上问题请新祥物业立即予以清楚地解释!

如不能让全体业主接受,我们将坚决要求所有广告公司全部撤出小区,并拒交2013年物业管理费用不合理的部分!!

请全体业主积极响应并立即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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