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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市城镇居民平均收入16005元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发表于2006-02-16
2月13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目前,我市公布的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是16005元,但不少人反映他们的实际收入并没有这么多,请问这个数据是如何统计出来的?

无锡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滕兰英答: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调查户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后的收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用来反映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主要是指居住在市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的收入。

目前我市城市居民收入调查范围包括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和新区,不包括锡山区和惠山区。

我们是通过无锡市城调队在全市抽取300户家庭作为样本户,对样本进行按月度统计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让这300户家庭把每天家庭成员的收支情况进行记录,以此得出结果。

大家目前在使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时,往往都将收入与个人的工资收入进行比较,实际上这是方法认识的误区,抽样调查数据反映的是总体的平均水平和大致的趋势,而不能用个体数据进行检验。而且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统计范围除了人民通常认识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以外,还应该包括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包括居民住户的私有资金以储蓄等方式所取得的利息、股金、红利收入,以及居民住户的私有财产(如住宅)以出租、租赁等方式所取得的租金收入等等。

转移性收入包括居民住户的非劳动收入和他人收入的转移,包括赠送收入、救济金、救灾款、退休金、抚恤金、五保户的供给、各种奖励收入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从我市近两年的统计数字来看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0%左右。
发表于2006-02-16
发表于200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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