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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一向只学外国从人民那里收上什么钱,从不考虑给人民了什么

发表于2006-02-17
勾地”的实质是勾钱,勾命 

好久没写房地产评论了。不知道说的话是不是已经完全外行。

“勾地”的实质是勾钱,勾命

“勾地”是个新名词。2006年春节前,全国地方国土厅局陆续接到了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提出了一个崭新概念——“勾地”。 
“征求意见稿”对于“勾地”的定义如下: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宗地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勾地”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及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这个号称将于2006月下半旬细化、出台的政策,让我首先想到了买衣服砍价。在小店以及很多的衣服店里,买衣服都是要砍价的。砍价一种方式是卖方先说一个价格,然后买方猛砍,一直到双方满意。还有一种方式现在比较流行,就是卖者问买方,你出多少钱?有经验的行,这要没经验的,往往就给问晕了。这点难得的“定价权”正是卖者的圈套。按照卖者的价格,还可以按照先三分之二然后再几分之几的规律猛砍,这一有了定价权,完了,没有了参考价格。说少了,人家说你不识货,直接把你轰走,没面子。说多了吧,他就等着你说多了呢。假装痛心疾首,还要加上两块出血卖给你。保证,你一出了那个摊就后悔!买贵了!

勾地,跟这种交易非常相似。2005年以后的流拍,吓跑了买地的人,等瘪了卖地人的包。买的不如买的精。于是,卖的自己不定价了,省了你不买。想买吗?自己出个价!买方你就想吧,出多少合适呢?如果想好了,好,那卖方开始拍卖了。就从你说的那个价开始,谁给得多给谁。如果你不能在原来你给出的价格上继续跟进,对不起,谢谢你曾给定价土地带来的贡献,地归别人了。
发表于200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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