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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权属登记行新规 房产证办理30天内完成

发表于2006-02-07
市建委首次就房产证办理内容、期限等进行统一规范和要求 

《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昨印发
发表于2006-02-07
买了房子,房产证却一拖再拖办不下来,这个让不少市民烦心的难题今后将得到极大缓解。昨天,市建委印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首次就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的内容、期限、种类、收件标准、表格规范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和要求(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就是房产证的办理手续),相关部门将据此规范开展工作。
发表于2006-02-07
据了解,此前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建房屋应在竣工后三个月内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但实际上北京的购房者很难在三个月的时间内拿到产权证。《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实施后,规定凡是符合登记条件、各项证明文件齐全的,房屋初始登记、抵押登记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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