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子女不常看望老人违法,大家真能“常回家看看”?

发表于2013-07-02

我老妈跟着我,没有这个问题,至于其他,爱咋咋滴~

发表于2013-07-02
我要报名参加~~
发表于2013-07-02
引用:逆天女屌丝 在2013-07-02 13:39:03写道:原帖
活动名称:子女不常看望老人违法
开始时间:2013-07-02 13:40:00
结束时间:2013-07-21 23:00:00
10人报名,
活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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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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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常看望老人违法: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就是通俗点子女不常看望老人违法。那么,到底多久回家一次才算“常回家”?如何监管?

若从哲学意义上讲,法律属于上层建筑,必受制于经济基础。因此,法律必须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国情实际。往大了说,时下中国,经济总量虽然跃居全球第二,看似美景在前,却是乘着人口红利的好风一路高歌。现如今老龄化趋势愈加明显,如何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果实分配,更关系到社会的文明进步与稳定和谐。由于房价、物价居高不下,城市人口生活压力巨大,“常回家看看”竟成为一种奢望,有时只好打个电话草草代替。而在农村,由于农业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家庭谋业、子女入学、看病就医成为了新“三座大山”,大量“空巢老人”独居自顾、少人问津。在“几次为‘常’”尚未界定的前提下,若严格依法裁定子女不常看望老人违法,此类违法群体当何其巨大?而作为执法者,又该如何对其依法惩戒?从这个意义上推论,新法的亮相,必然会因为其操作性失灵而招致“一片倒彩”,成为网友和公众“吐槽”的话柄。既帮助不了想回家看看却“买不到票、请不到假”的老实人,更吓唬不了那些自私自利、忘恩负义的“不肖子孙”。而更值得深思的是,徒有其表的子女不常看望老人违法只会变成挫伤国家法律威严和立法机关公信的“皇帝的新衣”。

子女不常看望老人违法,若国家社会真心想要延续“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理念,那么不如降低房价,让大家买个大房子享三代同堂天伦之乐,要不然就好好发展各地经济,不要让子女离老人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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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0名网友报名参加活动
不三不四2011
zhaoyongning3210
海日残夜
 ....
 

  确实要常回家看看

发表于2013-07-16
我半年没回家了
发表于2013-07-29

这个不影响我  能回家就尽力回去

发表于2013-07-29

能回家就尽力回去

发表于2013-07-29

额  原来这样啊    

发表于2013-07-29
引用:扣扣糖糖在2013-07-29 11:11:44写道:
24楼

我想回去看看  

谁不想啊 下周回家

发表于2013-07-29

我老妈跟着我,没有这个问题,至于其他,爱咋咋滴~

发表于2013-07-29
引用:逆天女屌丝在2013-07-02 13:39:03写道:
1楼

  活动名称:子女不常看望老人违法 开始时间:2013-07-02 13:40:00 结束时间:2013-07-21 23:00:00    10人报名, 活动已结束       我要参加....

子女不常看望老人违法,大家真能“常回家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