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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问下大家经济房买卖补差价的问题?

发表于2013-04-23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我问下大家,这个是怎么计算的?如果我要买经济适用房,在原本的原价上,补交的都是土地收益等价款么?

发表于2013-04-23

求专业人士解答

发表于2013-04-23

这个真不清楚,置业顾问应该知道的吧

发表于2013-04-24

这个还得向专业人士咨询。

发表于2013-04-24

这还得有高人指点一下

发表于2013-04-24

在原价的基础上征收,你可以自己承担也可以让接手人承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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