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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锡小区路灯电费 全由政府买单

发表于2014-10-11

《无锡市城市照明条理》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城市照明地方性法规。这部《条例》的施行为锡城城市照明的维护管理设置了怎样的标准线?能给市民、建设单位带来哪些福音?如何遵守和接受监督?对此,记者进行了探访——

福音住宅区路灯正式有主了

首先是“今后小区路灯的电费由政府买单了”。以往,路灯的产权和管理上有些混乱不清,有的是建设单位管理,有的房管部门管理,有的是物业管理,最尴尬的是当房屋被转卖时,有些住宅区的路灯便成了“孤儿”,一旦路灯出现不亮等故障,居民不知道该找谁。《条例》 首次明确规定了住宅区照明纳入政府管理。不过,这对于中心城区的住宅区来说并不是新鲜事了,市照明管理处处长陈大庆称,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南长区、崇安区、北塘区3个区的住宅区路灯的电费和维护费就已是政府买单了。如今,政府已接管了中心城区和滨湖区大部分的住宅区路灯,《条例》的“出炉”让这些小区路灯从此有了法定性的“主人”。而锡山区、惠山区和新区一直以来都是区级管理部门自行管理,未来也将逐步纳入政府管理。

要求路灯移交政府管理有标准

其次,《条例》为建筑开发单位立了“规矩”:在光源的选择上禁止使用高能耗低效照明的产品,目前使用的主要是高压钠灯和LED 灯,既节能又相对稳定;灯具“脸”的投光方向通常应该朝下,避免光线四射影响居民睡眠;除此之外,路灯间距应该为25米左右,但可以在小区入口适当亮一些,这样既减少能耗又不易造成光污染。这些指标在工程设计阶段就应该严守,只有通过方案审批,才予以施工。完工后,建设单位需保证照明设施完好,能够正常运行,并提供必要的维护条件,比如,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需设置配电间和应急维修工具,能够及时应对照明故障。只有最终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才能正式移交政府管理。

警戒擅自接用城市照明电源将受重罚

《条例》 还承诺城市照明设备发生故障时,一般在24小时内就能得到处理,复杂的故障则在48小时内得到处理,确保城市照明真正姓“公”。

当然,路灯也需要广大市民的维护。照明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以往,市民或者建设单位擅自偷用公共照明电源现象时有发生,随着《条例》的施行,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将加大力度查处,对于擅自迁移、拆除、改动、利用、停用城市照明设施的,或者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设置指示牌、宣传品最高将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而擅自接用路灯电源进行偷电,将被处以实际查明电量电费额2倍以上5倍以下。市民一旦发现毁坏、盗窃照明设备等行为,可及时举报。


发表于2014-10-13
这事情挺好的 是无锡小区么
发表于2014-10-13
我们小区有实施么 好像米育听说啊
发表于2014-10-13
小区一到晚上就黑呼呼
发表于2014-10-13
据说还不错
发表于2014-10-13
引用:布衣真天子在2014-10-13 08:27:51写道:
4楼

小区一到晚上就黑呼呼

 好多楼盘都是这样 不舍得开灯

发表于2014-10-13

小区的电费原来不是从物业管理费里支么。公共分摊部分呀。。这么好的事,,那是不是物业费可以少交了呀

发表于2014-10-13
引用:布衣真天子在2014-10-13 08:27:51写道:
4楼

小区一到晚上就黑呼呼

引用:海豹小分队在2014-10-13 08:56:22写道:
6楼

 好多楼盘都是这样 不舍得开灯

 是个好消息啊  以后就不会伸手不见五指啦

发表于2014-10-13

意思就是以后物业费会点?

发表于2014-10-13

我们现在住的新村里是有灯的,还很亮,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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