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普及贴:“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哪一个能退?

发表于2014-01-02

听朋友说,他看中了一套房子,当时售楼处的置业顾问跟她说,先交一万块钱,首付可以在一个礼拜后再来交,而这个一万块钱是可以随时退给他的。我朋友就现场给了一万块钱,等到后来再去的时候,就发现合同上写的是“定金”。最终,我朋友还是买了他们的房子。但是对于这个“定金”与“订金”确实有点搞混了。

 

其实很多开发商就是利用这个同音不同字的“ding jin”来误导买房的人,很多示例的,所以,我觉得大家买房之前这些东西是需要熟悉一下的,所以,我就决定发这个帖子,说明一下什么是“订金”,什么是“定金”,哪一个是能够退给买房人的,哪一个是交了不能退的,大家要记住哦~~~

 

 

 

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我那朋友跟开发商签订的是“订金”协议,如果她不想买房,这1万块钱是应该无条件退还给她的。大家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购房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定金:

“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你和开发商的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你收回。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你违约,那么你就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则应该双倍返还。

 

PS:商品房的实际买卖中,一般“定金”的数额比较大,一万或几万元,而“订金”则比较小,几百或几千元。

希望这个帖子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