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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在城市开发和运营高度解决低收入者住宅问题

发表于2006-01-19
关于低收入者住宅,现在已被炒作得沸沸扬扬。地产界两位“大哥大”已然发话,并提前定了性:一是政府主导说,二是地产商责任说。大家争吵得热闹非凡,却惟独缺少了建筑师的声音。据个人分析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真正的建筑师不敢讲,二是建筑师也没什么东西可讲。

    第一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因为在任何论坛峰会和各种年展上,都会飞扬着建筑师的身影,各种理论和思潮的推广者,也非建筑师主体莫属。所以,随着建筑师地位的稳步提升,要说他们还有什么不敢讲的事,笔者不敢苟同。
发表于2006-01-19
因此,城中村改造不仅仅只有一个炸掉重建的解决方法,政府、开发商和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找寻出基于对城市负责的,具有合理性和经济可操作性的解决办法。

    另外就是第二个问题,对于真正的外来劳务人口的低收入购房问题。
发表于2006-01-19
所以说,从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建筑师角度来讲,更多原因是因为无话可讲。研究二字,尤其对于低收入者住宅和城市问题的研究,早已不存在设计院很久了。

    这是我自己的判断。到目前为止,因为现在万科已提出正在作此类研究,我们的建筑师只须按地产号令走便可,是不必动什么脑筋的,省事得很。

    低收入者住宅实际干系重大的社会问题,如果真要让建筑师来发表意见,的确有点勉为其难。这种城市层面的现象非单纯设计所能左右。

    如果非要从设计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话,其实只能回归于关于城市更新和发展的规划问题。低收入者住宅开发,必须同时整合政府优惠政策、商业地产开发商的专业整合能力才能实现。其中,专家型的城市规划部门在其中所起到的联系作用十分重要。
发表于2006-01-19
低收入者住宅开发问题的显现,实际上是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在这几年的快速发展才逐渐显示出来的。以深圳为例,在城市平均房价并未快速上涨之时,此类问题并未完全显现。

    随着2004年北京和上海房价的快速飙升,已经使相当一部分的低收入本地居民和外来劳务人口无法负担市区内的房价而向郊区低价区域转移。极端例子是根本无法支付最低房价,而引起一系列城中村和低价租赁房屋盛行,并带来了居住环境恶劣和社会治安问题。

    这里面包含两方面情况,一种是已在老市区有固定居所的原住民,另外一种是纯粹的外来劳务人口。由此衍生出两种不同的解决方法,一是如何进行城市旧城改造,另外一个才是经济型住宅的开发问题。
发表于2006-01-19
因此,低收入住房问题,并不能简单依靠政府,或者开发商,或者某种设计思想就能够解决,而必须有一整套科学的城市开发模式和运营模式,加上适当的商业运营和操作,才能使得整个城市得以健康有序地发展,从城市历史角度,多疏导整治,少摧毁重建,少做点“每天一个新城市”的愚蠢事,对于历史、对于后代都是一个负责任的长久态度。
发表于2006-01-19
从目前的旧城改造来讲,在很多情况下发生的,实际上应叫做旧城摧毁和新城建设才对。摧毁旧城,建造新城,从商业角度出发,是一种顺理成章的事情,旧城往往位于城市中心区最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地段。然而从城市角度来看,对于旧城的重建式开发,往往会摧毁一个城市的历史,同时也使城市人口架构得以重组。这种做法,在将原住民驱逐出中心区的同时,也会对城市原有文化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欧洲城市之所以能够长时间保持人文特质,其对于原有建筑的保护和维护机制的完善,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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